继11月15日发布了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后,11月26日,东莞纪检监察网公布了该事件的处理结果。文中显示,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日常管理混乱,火灾隐患大量存在,违法违规实施二次装修工程,消防设施未有效发挥作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力,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较大责任事故。
报告显示,经调查,起火原因为303房间9号床上由打火机明火引燃床上可燃物品。造成火灾蔓延的原因包括: 一是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擅自将设计为避难间的303房间改建为疗养房。 二是火灾自动报系统主机处于手动状态,消防控制中心无值班人员,无人发现情,无人将火灾自动报系统切换到自动状态,导致起火楼层无声光报,关联的消防设施未启动灭火和排烟,贻误救人和灭火的最佳时机。 三是三楼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内无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控制柜的启动方式为手动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第一时间正常启用对初期火灾进行有效灭火。

调查认定,涉事企业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违规报建和违法发包二次装修工程等问题。同时,多家相关企业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擅自施工、不具备设计资质承揽工程、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未按图施工、不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此外,万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也存在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机关依法对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陈志威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依法对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海威公司、益恒公司、中塍公司、壹叁玖公司、龙飞公司、众灏公司以及16名相关企业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黄冠煊,东莞市万江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给予谈话提醒处理。其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